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是为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现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 来源:赣市信用联席办字[2020]5号 | 时间:2020-06-04 | 48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重点行业信用建设

11.强化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和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加快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医保基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

12.加强全省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创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用类信贷产品,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

13.加强消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消防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消防安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14.推进赣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逐步完善平台信用指标体系、信用评分、数据推送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5.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环保市场秩序,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机构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将黑名单信息及时共享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继续推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问题清理工作,对于确有能力拒不履行的拖欠主体,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曝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六、大力推动信用应用

17.加强企业信用融资服务。持续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认,支持担保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责任单位:赣州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8.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开展“信易贷”,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等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信用类产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责任单位:人行赣州中心支行、赣州银保监局、市发改委等单位〕

19.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持续推进“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措施,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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