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是为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现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 来源:赣市信用联席办字[2020]5号 | 时间:2020-06-04 | 489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现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健全信用工作保障机制

1.充分发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统筹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具体负责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直各有关单位〕

2.完善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情况,尚未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联络员调整工作的。5月上旬完成并报市信用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3.明确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确保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既要明确分管领导,又要明确专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并指定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为工作联络员,5月上旬将名单、联络方式报市信用办,之后如有调整随时报知更新人员信息。

〔牵头单位:市发改妾;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夯实信用工作基础

4.继续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本辖区内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加大金融、供水、供电、纳税、医保、社保缴费等信息归集,并及时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数据报送规范化、常态化。每个县(市、区)报送信用数据不得少于300万条(其中“双公示”信息不得少于1万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5.修订发布2020年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市信用办负责修订调整2020年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公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6.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做好本行业“双公示”数据7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公示报送的时效性。按照国家“双公示”迎检工作要求,做好“双公示”数据在本单位网站(或相关官方网站)公示和台账留存工作。

〔责任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信用承诺和信用查询工作

7.推广信用承诺工作。拓展信用承诺类型,开展审批替代型、自主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扩大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覆盖面和样板量。重点推动药品监管、绿化市容、卫生健康、道路运输、公共安全等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充分发挥诚信制度在确定告知承诺对象、实施批后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承诺流程,拓展承诺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8.强化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拓展信用信息查询使用行业和领域,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把查询使用信用信息、运用信用报告嵌入审批、监管、人员招聘、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过程中,鼓励各行业各领域自行开展信用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四、深化联合惩戒工作

9.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支持市场监管、税务、教育、环保、医保、社会保障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整合资格资质、行政处罚、表彰奖励等信息,完善信用评价制度。鼓励各地各单位开展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整合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刻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和惩戒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高信用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降低“双随机”抽查概率。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典型案例及时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0.进一步细化落实联合奖惩,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各地各部门根据联合奖惩备忘录,选择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合实际拓展奖惩范围、举措和方式,明确职责,及时记录和统计联合奖惩效果,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案例;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行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红黑名单管理,通过“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红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为工作总协调单位,对应市直部门为具体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

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重点行业信用建设

11.强化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和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加快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医保基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

12.加强全省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创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用类信贷产品,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发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

13.加强消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消防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消防安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14.推进赣州市医疗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逐步完善平台信用指标体系、信用评分、数据推送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5.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环保市场秩序,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机构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将黑名单信息及时共享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继续推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问题清理工作,对于确有能力拒不履行的拖欠主体,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曝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六、大力推动信用应用

17.加强企业信用融资服务。持续推动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认,支持担保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责任单位:赣州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8.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开展“信易贷”,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等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信用类产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责任单位:人行赣州中心支行、赣州银保监局、市发改委等单位〕

19.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持续推进“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措施,为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20.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重点工作。积极借助外力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协助开展相关信用评估、信用监测、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专项治理、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21.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多领域信用建设。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家政、餐饮、环保、旅游等领域,创新服务载体与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七、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工作

22.开展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鼓励和推动定南县、兴国县、会昌县、瑞金市、赣县区、南康区、章贡区开展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23.鼓励参与各类信用示范创建。借鉴井冈山诚信示范街创建经验,充分发挥城市街道(区)作为信用惠民一线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24.加强诚信宣传。按时归集整理上报信用典型案例,多措并举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诚实守信氛围。〔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25.深化诚信文化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探索将信用知识有关内容纳入到高等学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
    以上信息来源于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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