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赣市府字〔2022〕4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6日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字〔2022〕46号 | 时间:2022-06-12 | 7455 次浏览 | 分享到:

31.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办好民生实事,推进416个提高民生品质行动项目、83个中心城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力争12月底前实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会昌县和君职业学院、赣州经开区金凤梅园养老服务中心等200个以上项目竣工,加快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院区建设。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按规定及时为低保、特困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安全稳定提标

32.全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坚持保面积、保产量,不折不扣兑现各类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精细抓好田间管理,根据市场形势及时精准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52.82亿斤以上。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建成投运信丰电厂一期,开展闽赣异步联网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布局第二回入赣特高压直流工程,力争寻乌、全南、赣县、信丰抽水蓄能电站年底前消除生态红线等制约因素,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全力争取上游供气企业支持,优化完善加油站和成品油油库布局,开工建设华能秦煤瑞金电厂煤炭储备基地,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夏(冬)能源供应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各县(市、区)政策指导,因县施策出台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其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中心城区、其他县(市)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分别提高至不超过18000元/年、12000元/年。引导商业银行下调首套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至最低标准,科学适度下调房贷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对信誉度好且没有资金风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项目预售资金重点部分监管比例由25%下调至1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优化跨区流动防控举措,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含学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不得赋“灰码”“黄码”,不得实行隔离管控,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流动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推动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推动全面有序开放各类景区景点、餐饮酒店、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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