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赣市府字〔2022〕4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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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赣市府字〔2022〕4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6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住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惠企纾困提档

1.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办理速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微型、小型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中型、大型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提升库款资金调度频次和效率,对留抵退税资金实行单独测算、单独调拨,市级收到省级调拨资金3个工作日内完成县级资金调拨,保障县级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常态化组织产融对接。引导银行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力争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引导商业银行运用支持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加快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和项目库,以更大投放力度、更低利率水平支持相关领域信贷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完善融资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贷手续,加快放贷速度。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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