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赣市府字〔2022〕4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6日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字〔2022〕46号 | 时间:2022-06-12 | 7337 次浏览 | 分享到:

35.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三大行动,做好厂矿企业地质灾害点、房屋安全排查以及安全度汛等工作,坚决防范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各部门要迅速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政策使用范围、享受条件和办理流程。各地要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统筹相关资金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