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一律下调至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中心城区五区自2022年1月1日起成交的土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由2个月延长至6个月,因疫情原因导致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适当再延后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取。简化土地使用权有偿处置流程,对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全年电子化交易率达97%,“不见面开标”占比达75%以上,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原则上还款计划不得超过60天,拖欠金额特别大的清偿计划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跨年;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提速
10.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聚力打好“项目大会战”,运行市重大项目调度指挥云平台,加快526个省大中型、1440个“八大行动”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用地、用林、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开工建设富士康智能制造、瑞梅铁路、长赣铁路、梅江灌区、南康机场快速路(南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格力智能制造、吉利电池、佳纳能源锂电池、赣南大道快速路三标、四标以及蓉江三路、黄金大道、武陵大道综合管廊等在建项目建设,建成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寻乌至龙川高速、赣州港赣县港区五云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16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以及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等城市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和固废(危废)处置项目,协助推进赣粤运河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市政公用集团、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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