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福建省人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 时间:2025-03-21 | 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是为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制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

4.支持碳市场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支持国家和区域碳交易市场建设,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围绕企业碳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企业碳账户、个人碳账户等涉碳数据,主动拓展与碳账户相关的绿色金融服务场景。做好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金融对接,强化金融支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围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等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金融服务。

(二)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5.优化银行信贷供给。银行机构要结合自身禀赋特点,开发特色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为重要领域、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绿色发展提供稳定中长期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发挥好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主力军作用,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协调分配,支持绿色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股份制银行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深化对绿色产业细分领域及重点投向的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银行深耕地方经济,合理确定经营半径,精准服务当地绿色产业。外资银行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6.完善绿色保险体系。保险公司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优先提供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挖掘和对接行业风险特点和保障需求,加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和复制推广。增强绿色保险风险定价、精细化管理、防灾防损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优化风险减量服务和管理机制,更好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7.丰富金融产品服务。银行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绿色供应链融资等服务方式,稳妥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探索绿色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要发挥集团综合化经营优势,健全多元化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银行理财子公司要结合业务实际开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主题等理财产品。信托机构要优化资金投向,积极发展绿色信托。保险公司要优化巨灾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等业务,积极开拓碳汇价格保险,创新发展碳排放权交易保险等碳保险,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体系。积极运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绿色金融产品方案。银行保险机构要有序拓展绿色消费业务,支持企业和个人购买、消费绿色低碳产品。

8.拓宽绿色融资渠道。银行机构要规范开展绿色债券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金融租赁公司要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功能,加大绿色租赁领域投入力度。保险公司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形式参与绿色项目投资。采取市场化方式投资绿色发展领域的股权项目和股权基金,积极向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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