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福建省人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 时间:2025-03-21 | 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是为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制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

15.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客户分布集中的绿色行业产业开展常态化跟踪研究,不断细化优化行业投融资政策。银行机构要综合考虑自身资金成本、商业可持续性、外部配套政策等因素,科学确定贷款利率,防止无序压价竞争和资金空转套利。落实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相关政策要求,对能耗(碳排放)、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拟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项目),前瞻性做好督促整改、信贷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工作。

(五)深化绿色金融机制建设

16.健全内部管理。银行保险机构要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完善组织架构、健全政策制度,明确绿色金融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科学制定绿色金融短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及任务规划,确定相关职责部门。稳妥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设置专岗专职等方式,增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17.夯实数据基础。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统计数据管理制度,落实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等要求,完善内部数据收集、审核、报送等流程,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数据治理,强化对数据质量的内部检查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绿色金融数据瞒报、虚报等情况。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数字化建设,根据自身实际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逐步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

18.强化信息披露。银行保险机构要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公开绿色金融战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情况等。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报送和披露高碳资产风险敞口、自身运营和持有资产组合碳核算等情况。借鉴国际惯例、准则或良好实践,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研究探索转型计划。

19.优化激励约束。银行保险机构要合理设置绿色金融业务目标,建立有效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根据绿色产业和项目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长周期的考核评价和中长期激励机制。细化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合理制定各流程环节的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明确界定基层员工操作规范,保障尽职免责制度的落地实施。鼓励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等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举措,优化资源分配,促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加强人才储备。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绿色金融管理和专业人才的保障倾斜,总部和省级、地市级分支机构要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绿色金融工作,配备相应资源,给予充分授权,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吸引更多具有国际视野、不同学科背景的综合性绿色金融人才。每年定期开展绿色金融培训,提升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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