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发改委 | 时间:2021-01-24 | 6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十六)行业协会商会、电力交易机构、大数据企业等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黑名单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1231日。

附件: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涉电力领域会员单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823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