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办字〔2020〕6 号 | 时间:2020-05-13 | 54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府负责〕。

(四)强化调度通报。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台账,每月通报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要开辟“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专栏,跟踪报道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组织推进有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成效明显的要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推动项目建设提速的浓厚氛围〔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负责〕。

(五)严格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重大项目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对活动推进不力、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市、区)和项目单位,以及项目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现象,予以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市直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对重大项目建设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予以考评加分,受到批评的予以考评减分,推动形成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统计局、市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奖励制度,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报请省、市政府给予及时奖励〔市发改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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