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期​赣州市“诚信红黑榜”

来源:市文明办等部门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6 | 5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住址: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村**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7年1月25日

  未履行标的额:7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31民初1671号

 22.执行法院:于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智华,男,47岁

  身份证号码: 3621321971****4859

  住址:赣州市于都县仙下乡**村**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8年4月2日

  未履行标的额:20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7)赣0731民初457号

23.执行法院:于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吕萍,女,42岁

  身份证号码: 3621331976****0023

  住址:赣州市黄金开发区**路**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2月5日

  未履行标的额:40.8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于民一初字第98号 24.执行法院:于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谢元明,男,44岁

  身份证号码: 3621321974****4310

  住址:赣州市于都县岭背镇**村**组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8年3月17日

  未履行标的额:87.52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7)赣0731民初786号

25.执行法院:于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易静,女,34岁

  身份证号码: 3607021984****104X

  住址: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路**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8年2月12日

  未履行标的额:91.25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7)赣0731民初2635号 26.执行法院:兴国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会梁,男,45岁

  身份证号码:3621231973****0077

  住址:兴国县洪门工业园C区大道翰霖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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