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期​赣州市“诚信红黑榜”

来源:市文明办等部门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6 | 499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现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发布我市2018年第2期“诚信红黑榜”,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一、红榜

  赣州市国税诚信纳税“红榜”企业

  华隆玩具(龙南)有限公司

  汇森家具(龙南)有限公司

  江西新正耀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杨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永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寻乌县斗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赣州南康区新四平家电有限公司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赣州华坚国际鞋城有限公司

  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江西易富科技有限公司

  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黑榜

  (一)赣州市国税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

  1.江西省灵通实业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经赣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49份,金额2459万元,税额418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86份,金额100833万元,税额17142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18.0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68.0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赣州市恒迪实业有限公司

  案件性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经赣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4份,金额927万元,税额158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17份,金额40593万元,税额6901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58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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