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红黑榜,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现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发布我市2018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一、红榜
(一)2017年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
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7年赣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
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江西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黑榜
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执行法院:章贡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魏汇东,男,58岁
身份证号码:3621371960****1411
住址: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莲城东路**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7年11月1日
未履行标的额:45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况: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02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
2.执行法院:章贡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小琳,女,59岁
身份证号码:3621371959****1627
住址: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莲城东路**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7年11月1日
未履行标的额:450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况: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02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
3.执行法院:章贡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明光,男,53岁
身份证号码: 3621011965****221X
住址: 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银兴小区*栋***房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未履行标的额:38.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况: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02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7)赣0702执2495号
4.执行法院:赣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郭恬,男,46岁
身份证号码:362101197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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