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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机构存在风险-应当向其发送风险提示函|政策
征信机构存在风险-应当向其发送风险提示函|政策
来源:南康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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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银发[2015]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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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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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机构存在风险-应当向其发送风险提示函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机构监管指引》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认为征信机构存在风险的,应当向其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限期整改;符合《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对征信机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相关信息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
》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监管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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