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来源: | 作者:赣府厅发〔2020〕34号 | 发布时间: 2020-11-17 | 4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5.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各地要加快研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引导大型总承包企业采购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
16.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僵尸”企业、挂靠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清出。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清理和废除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备案、登记、入库、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市场准入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运用联合执法、电子监察、市场行为评价等手段,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17.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制度,统一规范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探索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以全省住建云平台为基础,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通和应用协同,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8.完善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标前、标中和标后全过程动态监管。实施以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招标评标模式,保证中标公正、透明、合理,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试点“评定分离”,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规范应用,将企业信用评价情况纳入招标条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完善装配式建筑、轨道交通、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新型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建立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动态机制,依据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及时发布工程价款结算指导性意见。(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9.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治理,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的人员和设备配备,并将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保险。(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
20.加快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加强建筑业执业资格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加强职业技能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深化建筑用工改革,完善建筑业技能人员评价体系,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衔接,在大型且有实力的工程建设类企业,适时开展企业自主评审职称试点。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化、培训标准化、证书电子化,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1.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用好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监督管理和源头预防。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认真解决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将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内容。(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
23.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水利、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审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税务、科技、商务、统计、工会、金融监管、银行、银保监、政务服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筑业发展,主动服务,密切配合,明确具体政策落地条件、程序及申报渠道,形成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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