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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
赣府字〔2020〕39号
赣州市毗邻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是我省对接融入大湾区的最前沿,也是大湾区联动内陆发展的直接腹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赣州市打造全省对接融入大湾区的桥头堡,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示范引领全省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抢抓国家大力建设大湾区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赣州市毗邻大湾区的区位交通优势,充分发挥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主体作用,努力推动赣州市与大湾区基础设施互通、产业互补、市场融合、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赣州市的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医疗养老中心、教育中心,引领带动全省建设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江西实现“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全面对接,重点突破。强化与大湾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衔接,全面对接大湾区交通网络、产业体系、体制机制等,重点打造一批对接合作的示范工程,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对外通达能力。
——开放合作,创新引领。深化与大湾区互利合作,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便捷流动,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借鉴复制改革创新经验成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接轨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对外形象和软实力。
——优势互补,共享共赢。充分发挥资源、生态优势,促进生态产品供需结合,主动参与大湾区产业延伸和功能拓展,融入大湾区产业分工和市场体系,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产业竞争力。
(三)战略定位。
——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以赣州市为主体,联动吉安等革命老区深化拓展与大湾区交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和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合作共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打造跨省区域合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典范。
——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深化与大湾区***港口群开放合作,全面推广复制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接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成大湾区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双向开放的主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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