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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二十七)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与行业部门合作,开发信用产品,促进信用大数据开发应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中心,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二十八)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各地各部门信用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辅助政府决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信用中心)
(二十九)推动设立地方信用评级机构。(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
七、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三十)普及诚信文化教育。各市县要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宣传本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各成员单位也要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牵头单位: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十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江西交通”宣传活动、“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重信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文明办、省安监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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