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体要求,针对省审计厅《工程领域发展环境法治严重》反映的我区有关问题,决定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现将受理投诉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2017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存在下列情形的:
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违规收退保证金;拖欠工程款项等。
(二)受理方式:
区发改委,电话:0797-6605340,电子邮箱:nksfgw@163.com;来信请寄: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党政大楼221室(收);邮编:341400。
区住建局,电话:0797-6642565,电子邮箱:nkqjsjjgk@163.com;来信请寄: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00号(收);邮编:341400。
区交通局,电话:0797-6616462,电子邮箱:nkjtglz@163.com;来信请寄: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东门北路1号(收);邮编:341400。
区水利局,电话:0797-6612576,电子邮箱:jxnkslj@163.com;来信请寄: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泰康西路1号(收);邮编:341400。
(三)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南康区开展打击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受理投诉举报方式公示(1)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