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

来源: | 来源:工商企监字〔2016〕185号 | 时间:2020-11-30 | 39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商部门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强化监督。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领导要带头转变监管理念,狠抓落实。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条线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完善信息化技术支撑,加快全国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建设。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工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方式、新举措,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地级市以上工商部门建立可量化的指标体系,依托“一体化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对随机抽查数量比例、投诉举报有效处理率、转办交办案件办结率、监管信息跨业务部门应用数量等具体指标的综合分析,进行监管效果评估,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二)加强业务培训

围绕监管方式改革创新,重点培训转变监管理念,熟悉掌握新的监管方式方法,培训“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工作能力,培训与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企业沟通协调的能力,培训与电子商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交流能力,进一步培养互联网思维,增强运用大数据能力,加快建设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市场监管人才队伍。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各级工商部门落实本意见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任务清单,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工商总局建立工作核查机制,及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强化对“双随机”抽查、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提高考评的客观性和公信度。

工商总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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