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哪些条例规定会罚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国务院令第714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