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信息

来源: | 来源:0797cx | 时间:2020-07-27 | 299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信息,企业信用信息

概念

企业信用信息,是企业在国家登记机关注册开始,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与信用相关的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是判断企业是否诚实守信的重要凭据。

企业档案信息种类

1.政府公示信息

含工商/税务/质检/法院/司法/海关/环保/国土/劳动/安检/食药/卫生/科技/版权/教育/住建等全部职能部门

1-2.工商信息

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主要人员,分支机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抽查检查,清算信息,工商处罚,违法信息,主管部门,企业年报,经营异常记录;

1-3.行政许可信息

1-4.行政处罚信息

1-5.行政表彰信息

1-6.行政监管不良

1-7.质量检查信息(合格,公示,不合格)

1-8.网站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公安机关备案)

2.司法信息

2-1.法院判决信息

2-2.被执行人信息

2-3.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行业评价信息

3-1.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评价信息

3-2.招标投标行业信息(中标信息,处罚信息)

3-3.体系/产品/行业认证信息

4.知识产权信息

4-1.商标信息

4-2.专利信息

4-3.著作权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

4-4.植物新品种信息

5.媒体评价信息

5-1.媒体热评信息

5-2.舆情监测信息

6.金融信贷信息

6-1.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6-2.民间借贷评价信息

7.企业运营信息(银企通功能)

7-1.企业财务信息(涉商业机密,需要获得授权才能查看)

7-2.纳税信息(非公开项)

7-3.社保信息(非公开项)

7-4.用水信息(非公开项)

7-5.用电信息(非公开项)

7-6.欠款信息(非公开项)

8.市场反馈信息

8-1.消费者评价信息

8-2.企业之间履约评价

8-3.员工评价信息

8-4.其他

准则

1、客观真实原则

信息全部由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金融机构、主流媒体、信息主体和实名制下的广大消费者(包括交易对方、员工等)客观提供,通过绿盾工作人员见证、数据比对核实、社会监督(异议)三个环节机制,随时纠错,确保每条信息的真实性。

2、杜绝主观评价原则

"让事实作证,让数据说话",所有评判结果依据客观数据、统一标准计算得出,绿盾征信机构不对任何企业发表任何主观评价;

3、中立第三方原则

恪守"客观、公正、中立第三方"国际征信准则,从信息采集、见证、核实、录入、计算到评判结果,全过程不受外界干预。征信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信息使用者

企业信息使用者包括:

1、投资者

2、消费者

3、劳动者

4、合作者

5、政府

6、金融机构

7、行业协会商会

8、供应商

9、采购商

10、代理商

11、经销商

12、其他。

信息系统特点

1、信用信息全面性

信用档案将政府部门依法公开的监管信息(归类为企业基本身份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认定信息、产品质量监测信息,法院判决裁定信息,知识产权信息),银行信贷信用信息(包括各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贷公司信贷评价信息、民间借贷信用评价信息),行业协会评价信息(各行业协会评价信息、社会组织评价信息、社会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管理信息,市场反馈信息(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进行持续有效聚合。任何一个方面的信用缺失都可能引发企业整体的信用危机,因此,只有全面性的信息才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出企业的信用状况,才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到目前为止,信用档案企业数已达1亿多家,各政府职能部门评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等达数亿条,是目前中国较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最远的可追溯到8年前信用信息记录),并且,信息量还在不断的积累增加中。

2、覆盖全国、跨行业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只有覆盖全国、跨区域、跨行业、标准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才真正具有社会价值。

3、标准统一、征信规范化

本系统采用统一征信标准、统一数学模型下的信用分值(信用评级)计算方法,统一数据库、统一查询平台,保证了企业信用档案分值的可比性、通用性和实用性。本系统立足于大范围、多角度、高透明度的公开"征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免费信用查询服务,在庞大企业信用数据基础上开展"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这是绿盾征信与国内外同行业信用机构差异性服务之一。

4、客观、中立、第三方

本系统在信息采集渠道的源头设定了严格把关机制和纠错反馈机制,保证了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

所有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信用评估等信用产品,都是依据数据库的信息记录来评判过去、预测未来。信用产品的价值和公信力,主要取决于所依据数据库信息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是支撑企业征信业务最核心的竞争力之一。

数据库功能

1、强大的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历经10年的采集、加工、录入,日常工作人员的优化、维护等辛勤工作,已经拥有了1亿多家中国区域的企业数据库,涉及有价值企业信用信息达数亿条,信用信息最远追溯可达8年,建立起了中国较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千万级企业数据库及毫秒级关键字检索

企业数据库中目前收录了国内90%以上的企业,由于使用了最先进的检索技术,在系统中搜索企业的时间可以缩短到毫秒级,使得用户拥有很好的搜索体验。

3、信息采集渠道

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数据,每条数据都保留原始发文的记录,为事后备查、企业质疑留下真实可靠的资料。

4、异议纠错功能

每条信用档案的真实性都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信用档案信息有出入,均可登录系统提交修改异议申请、纠错申请,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处理。

5、产品、招聘、资讯等信息后边都带有发布企业的信用档案供参考

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登录企业后台,可发布企业的产品信息、招聘信息、最新资讯等企业实时信息,与企业的信用信息有机结合,方便网民查询、参考,便于帮助诚信的企业快速建立客户信任,促成更多交易。

6、信用维权功能

企业登录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可提交有价值的企业信用信息申请更新信用档案,经征信人员的核实,均可收录到信用档案。这也是信用档案不断完善的一个有效机制。

7、识别吊销、注销企业

后台管理系统中,工作人员可维护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数据,在严格的分级授权权限控制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基本资料等操作。已经注册或认领的企业,只能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等。

8、区分守信企业与失信商家

智能识别引擎会自动准确的分析每条企业信用档案,一旦发现企业在近一年中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不良信息,那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提示信用风险,反之为守信企业。智能识别引擎为用户提供了了解企业的第一入手点。

9、实时评论与事后监督

网民可对企业发表评论,可褒奖或者投诉相关企业,在投诉方面,为了更好地集中数据,又对各种投诉进行了细分,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霸王条款""广告虚假""诈骗""侵权""环保""偷税漏税""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成为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镜鉴。评论管理系统使企业能够回复网民的评论,网民也可以对企业的最终回复表示满意或不满意。并纳入到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去,作为企业的市场反馈档案而永久保存。

常用查询

1、商标查询

2、电话号码查询

3、失信人员名单查询系统

4、专利查询

5、社保查询

6、发票查询

7、全国企业信息查询官网

8、域名查询

9、企业查询

10、征信查询

11、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12、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13、企业信息查询

14、工商信息查询

15、开户行查询

16、营业执照查询

17、组织机构代码查询

18、备案查询

1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

21、全国统一发票查询平台

22、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

23、公司查询

24、电费查询

25、其他查询

处理流程

1、信息采集

2信息加工

3信息整理

4信息保存

异议制度

第四十五条对于不良信息,信息主体有权做出针对性回复说明,并客观记录在案。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对外提供的政府监管信息部分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本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收到异议后,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做出存在异议的标注,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

第四十六条由于原信息录入有误,只要出具原信息发布单位的书面证明,可以删除原信息;如果原信息发布单位,对事件作出了更正或新的处理意见,可以对信息进行更改,或在原信息之下增加新的处理意见,以表达发布单位的真实意愿。

第四十七条信息主体对于消费者投诉信息提供者本身身份表示怀疑的,可按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为不真实者,可在自己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后台向本征信机构提交申请删除,并提供相应证据。当证据属实、理由充分时,本征信机构依照《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删除。当本征信机构认为删除理由不成立时,不得删除,对申请回复,告知异议人。

第四十八条对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商家除了自己说明之外,还有权要求信息提供者更正、澄清事实。

第四十九条对于实名制下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只要电话等联系方式有效,并且文明发贴,一律不得删贴。

第五十条对于媒体评价信息,一律保存原网址和原文件,只要内容与原文件一致,一律不得删贴,即使原媒体由于某种原因删除了原贴,11315也不予删贴。

第五十一条所有不良信息,只要内容真实、符合规则,11315全国征信系统不接受任何删贴的无理请求,所有信息将长期保存于信用档案。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征信机构依法建立第三方公众征信平台,将依据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裁定,作出相应的信用调整,并真实记录,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信息提供者

1、信息主体

2、交易对方

3、行业协会

4、政府部门

5、人民法院

6、其他

参考资料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
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八大类四十个维度信息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