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试行)》

来源: | 来源:国能综函资质[2017])436号 | 时间:2021-01-24 | 18724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23794-2015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19001-2016

    《信用基本术语》GB/T22117-2008

《诚信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CCO26001:2008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L/T 1381-2014

3术语与定义

3.1  信用  credit

是指组织运行活动中对承诺的履行与可信度的依存关系,包括顾客、供方、其他相关方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2信用评价Credit rating
    
是指信用评价机构(简称评价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采用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通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共享、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3.3评价机构Credit rating agencies

是指全国性能源行业组织,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可与全国性能源行业组织合作开展能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3.4评价对象Evaluation object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火电、水电、承装修(送变电)、承试(电力工程调试)、电力建设监理和新能源项目等电力建设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4评价原则Credit principle

电力建设企业信用评价遵循政府指导、行业自律、自愿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5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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