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信用[2010]493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从2010年6月起,我省将在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根据辽政办明电[2010]30号文件要求,经省信用办、省信用中心资格认定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作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招标公告的发布要根据招标工程实际情况载明投标企业所需信用等级,对未达到信用等级要求的投标企业不允许参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在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辽宁省信息中心、辽宁省信用中心协办的“信用辽宁”网站公示的备案信用中介机构名单里,葫芦岛、鞍山、盘锦、铁岭、丹东、本溪地区的绿盾征信及辽宁绿盾征信均在名单之列。
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及《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产权交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积极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在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里,投标企业可以就近委托当地的绿盾征信服务中心,依托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为其出具信用报告。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信用报告是客观记录企业各类经济活动情况,反映企业基本信息、运营信息等内容的文件,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为企业提供的基础产品服务,是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人才招聘等领域广泛使用的“经济身份证”,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
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国内知名的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之一,由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建立,现已为全国1亿多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文章出处】 http://www.zzxw.net/2018/0226/1505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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