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项目,活动实施方案:赣州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包括建设项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等活动实施方案。
赣州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20〕6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全省“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投资增速保持全省前列。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力争增速排位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二)项目建设保持强劲势头。确保505个省大中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136.5亿元、210个市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204.1亿元,力争提前完成、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三)招大引强取得更大突破。确保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分别至少引进1个投资超50亿元、超20亿元的产业项目,力争超额完成“5020”引进任务。
(四)项目前期实现提质提效。确保省大中型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的226个新开工项目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并按期开工建设,力促项目早立项、早审批、早开工;确保谋划储备“十四五”重大项目总投资2.5万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项目建设再提速。重点调度省大中型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竣工活动,着力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教育、科技、工信、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新旅、卫健、林业、城管等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分别明确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全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推动项目前期再提速。提高项目审批时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施工图联合图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政府代办服务,完善项目前期服务机制〔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大北上对接汇报力度,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信丰电厂3月底前主体工程开工、寻乌至龙川高速5月底前开工、瑞金机场6月底前全面开工、319国道瑞金至兴国改线项目(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
6月底前启动征地拆迁并全线开工、323国道梅林大桥至沙石公路改建项目年内开工;推动瑞梅铁路、长赣铁路、信丰至南雄高速、赣州综合货运码头等项目加快立项审批,力争年内开工;推进赣郴永兴铁路、赣韶铁路扩能工程、南丰至瑞金铁路、赣龙厦高铁、赣广高铁、黄金机场改扩建三期、赣州新城机场军民合用建设工程、大余至遂川高速、赣州南至安远高速等项目列入国家或省规划并加快前期研究工作〔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办、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要素保障再提速。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及时破解项目建设推进难题〔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省级调节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林地定额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优化调整步伐〔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打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地下管线埋设硬仗,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场〔各杆线、管线权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车购税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中央各类资金和省级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更大额度支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重大项目融资保障,争取企业债支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政策和信贷支持,积极开展产融合作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险资入赣”、境外发债工作力度〔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用砂保障,落实砂石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完善砂石保供稳价、定点**长效机制,强化建筑用砂市
场监管〔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项目落地再提速。大力推进“三请三回”“三企入赣”和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工作,以大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题招商和产业转移推介活动,邀请大湾区企业来赣州考察,进一步营造招大引强氛围;实施重特大项目引进攻坚计划,市级层面每月组织一批重大招商项目集中签约;各县(市、区)要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抓手、以企业满意为标准、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目标,全面摸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落地难等方面的问题,集中攻坚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提高签约
项目履约率、投资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推动项目谋划再提速。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加快五区联动一体化、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园区一体化、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会寻安生态经济区等区域板块发展,加强“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课题研究,策划开发一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改善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夯实“十四五”补短板重大项目储备〔市发改委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抓住“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切实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为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打下扎实基础〔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责任,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县(市、区)和市直、驻市各有关单位要实行“项目建设提速年”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对本地、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调度,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推进责任,做到明确重点、明确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实行领导挂点。完善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每个市厅级领导挂点联系若干个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并明确挂点联系责任单位;挂点领导、挂点单位原则上每月开展项目现场调度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处级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确保重大项目领导挂点联系全覆盖〔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市县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每月定期梳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分权限、分层级协调解决;属于县级权限的问题,由县(市、区)政府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解决落实到位;属于市级权限的问题,由市直单位协调解决,重大、复杂问题提交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或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属于国家、省级权限问题,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协调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研究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办,督办情况报送市政府及相关市领导〔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调度通报。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台账,每月通报项目开竣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要开辟“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专栏,跟踪报道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对组织推进有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成效明显的要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推动项目建设提速的浓厚氛围〔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客家新闻网负责〕。
(五)严格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重大项目建设明察暗访活动,对活动推进不力、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县(市、区)和项目单位,以及项目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现象,予以督查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市直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对重大项目建设受到国家、省、市表扬的予以考评加分,受到批评的予以考评减分,推动形成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统计局、市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奖励制度,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报请省、市政府给予及时奖励〔市发改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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