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有关要求,结合能源行业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国能资质〔2016〕350号 | 时间:2018-08-16 | 4089 次浏览 | 分享到:

22.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

引导能源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强化企业诚信自律。督促能源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设计科学的信用管理流程,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机制,构建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责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23.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

制定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专注于能源行业、全国领先、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产品研发和应用,鼓励发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咨询等多种业务,提升能源行业信用服务水平。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以及非法、超范围经营信用服务业务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强化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24.普及诚信教育和培训

组织开展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在能源行业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和信用管理内容,提升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编制能源信用宣传材料,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普及信用知识和政策制度等。

25.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行业风尚。深入开展能源行业诚信主题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信用宣传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行业氛围。

26.加强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开展在职教育、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教育和培训,培养能源行业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鼓励信用管理人员学习与交流。加强信用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能源行业信用工作专家库,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信用管理工作者研讨交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推进能源行业信用理论与实务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四、实施进度

(一)2016-2018年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能源行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制定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相关办法,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和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等。

2.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建设能源行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完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能源”网站建设。

3.通过“信用能源”网站实现信用信息、“红黑名单”、信用评价结果等的公示和查询。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落实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信用信息安全保障。

4.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相关制度和细则,培育和引进信用评价机构,指导开展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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