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来源: | 来源: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 时间:2018-08-16 | 42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的通知》(赣府发〔2014〕47号)精神,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通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三年初见成效、七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 2016年前为基础建设阶段,2017到2020为发展完善阶段。具体目标为:

(一)2015年底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研究构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并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二)2016年底前。全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覆盖率达70%,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

(三)2017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建成。

(四)2018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五)2020年底前。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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