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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规划要求
国务院对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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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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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规划要求。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办法。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和仲裁的管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摘自《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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