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对受让人有何要求?

来源: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9-09-18 | 1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江西省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对受让人有何要求?  
   答:江西省《关于开展行业信用产品开发应用的通知》明确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将信用服务机构对受让人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作为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对受让人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江西省通知摘要: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依规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具有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原文链接: 2018年4月2日,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业信用产品开发应用的通知
相关信息
热门搜索
政策法规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