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立信单位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推荐服务

来源: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9-07 | 1735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立信单位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推荐服务,赣州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推荐,凡赣州市立信单位,企业信用记录优良,均可以提出申请,由赣州绿盾征信机构向赣州市相关单位推荐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一、推介项目名称: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二、申报重点要求:
1、江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原则上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
3、具备较好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研究开发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国家或省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优先认定。
4、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水平,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5、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四率”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7、具有良好的培育和吸引人才机制,以及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和创新激励机制。
8、制定了包括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创新项目和经济效益等指标的创新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良好。

 三、优惠政策
1、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创新型企业申报的重大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各类科技计划对创新型企业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对创新型企业的原创性发明创造、关键及核心技术申请国内外专利,优先给予省专利专项资金资助。
4、赣州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推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提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
 五、推荐联系
 赣州绿盾企业征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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