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完善商务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加快构建商务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特制定《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