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赣市信用联席办字〔2019〕10号 | 来源:市信用办 | 时间:2019-04-28 | 4632 次浏览 | 分享到:

落实“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依法及时将“质量信用红黑榜”等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报送至“信用中囯(江西贛州)”网站。依据职责对企业守信行为或失信行为联合采取激励或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案例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相关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至“信用中国(江西贛州)”网站。
〔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
积极开展税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主动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企业A级名单,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等便利化服务。推动银税合作渠道多样化,将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进一步提高申贷、授信、放贷效率,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建设。优化联合奖惩子系统,通过嵌入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或小插件的形式,实现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自动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各级行政办事大厅设立“一站式”信用查询自助服务终端,推广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报告下载服务。将中介机构信用记录作为入驻或退出“中介超市”的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开展重点领域公共综合信用评价。在煤炭、天然气、交通、旅游、社会保险等领域,将公共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动涉政府、金融、电子商务、交通出行等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开展十九个专项领域严重失
信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人行赣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赣州海关、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将相关失信记录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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