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

来源:南康家具网 | 来源:福州市人大 | 时间:2024-05-09 | 4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最新全文共七章六十九条,2023年12月27日福州市人大通过,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人大批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七条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全域治水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一闸三线工程,即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是指通过从大樟溪引水,调水到平潭、福清、长乐和闽江南港片区的工程,其中“一闸”是指在大樟溪建设莒口拦河闸蓄水,“三线”是指一条引水线路和两条输水线路;

(二)高水高排工程,即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西起闽江北港荆溪浦口、东至鼓山魁岐。汛期利用截洪坝将山洪通过排洪支洞汇入主隧洞,从浦口、魁岐出水口排入闽江实现山洪截排;非汛期通过泵站抽取闽江水,利用补水支洞,经八一水库、登云水库进行内河生态补水。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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