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全文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2月28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来源: | 来源:商丘市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 | 时间:2024-03-31 | 71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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