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文)

来源: | 来源:国发〔2021〕14号 | 时间:2021-08-31 | 101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四、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七)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初创期、种子期投入。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八)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

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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