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申请信用修复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信用修复规定如下:

第七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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