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发文字号为国办函〔2021〕41号,成文日期是 2021年04月21日,发布日期是2021年04月27日,通知全文如下:
余艳红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周学文应急部副部长
任洪斌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田世宏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高建民广电总局副局长
李建明体育总局副局长
盛来运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陈金甫国家医保局副局长
宋文珍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魏地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傅振邦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蔡淑敏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孟庆海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相自成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杭元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谢经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任茂东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兼任;副主任由中央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公安部副部长林锐,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余艳红,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蔡淑敏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