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来源: | 来源:国发〔2021〕6号 | 时间:2021-03-26 | 89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

4.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科学把握国内经济运行态势,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实施政策预调微调,稳定市场预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5.今年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财政支出总规模比去年增加,重点仍是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7.8%、增幅明显高于去年,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增幅均超过10%。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规模明显大于去年,为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六)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

6.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

7.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8.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