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年修正)全文

现行有效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定》修正,现行有效的最新版全文如下。
来源: | 作者: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4-02-08 | 1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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