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205
今天
258
1天前
278
2天前
364
3天前
94258
4天前
8538
6天前
910
8天前
1032
10天前
1414
12天前
72605
13天前
891
14天前
1119
15天前
1679
16天前
1861
24天前
1321
26天前
3117
27天前
38.完善经营主体诉求研究解决机制。加强调查研究,主动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分办转办督办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对于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要立足职责,主动沟通协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化保障,强化国家企业法人信息资源库等数据库的运行保障。落实舆情“双牵头”协调处置机制,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负面舆情风险防范化解舆论引导机制。(各相关单位负责)
39.实施“三书一函”制度。在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推广实施“三书一函”(《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制度。对于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通过“三书一函”,采取提醒督促、行政建议、立案调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责令整改到位。(各相关司局负责)
40.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地方可结合实际,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展实施创新举措,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相关单位负责)
最新信息
830098
590270
332082
256547
224944
217340
208497
204970
204656
186114
172437
163307
161210
106929
106556
10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