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537
4天前
401
5天前
751
6天前
794
7天前
1196
8天前
1667
9天前
1186
10天前
1643
11天前
95152
12天前
8934
14天前
2960
16天前
1772
18天前
2151
20天前
73394
21天前
1344
22天前
1512
23天前
第九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未按照本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款,或者公司未依法公示有关信息的,依照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加强指导,制定具体操作指南,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第十一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载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信息
844773
595240
333054
257454
226811
218111
210654
209668
206206
186598
173859
163895
162052
108357
107334
10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