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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用修复责任监督规定【企业信用修复】
江西省信用修复责任监督规定【企业信用修复】
来源:南康家具网
绿盾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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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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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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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信用修复
责任监督
规定
,
2018年9月10日,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
江西省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
》,
第五章责任监督
第十二条相关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在办理信用修复过程中,未真实反映情况,造成修复失当的,将作为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失信记录列入“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公示。
原文件下载PDF格式:
《
江西省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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