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 赣府发〔2020〕9号 | 时间:2020-05-18 | 49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繁荣,加快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助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加快创新文化和旅游产品、业态、模式,积极推动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和提档升级,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执行各类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政策措施,暂退旅行社保证金,落实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办理企业社保业务期限等。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分区、分类、分步开放,鼓励各地开展“本地游”“江西游”“自驾游”“包车游”“家庭游”等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鼓励保险行业为旅游企业和来赣旅游者开展多元化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二)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中药康养、森林康养、体育休闲、休闲农业、科技创新等新型文化和旅游产品。依托我省大型制造企业、特色园区,大力开发集游览、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发展研学旅行,推出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精品线路;鼓励各地利用康养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温泉、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一批温泉康养度假基地、热敏灸中医药康养小镇,全力推进上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鼓励省内医疗机构、大型企业开发特色疗养康复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大力发展以山地户外、水上等运动项目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鼓励各地依托航空资源开发低空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山水生态、农耕文化、农事体验、特色种植等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山水田园综合体;支持各地利用VR产业优势,开发5G+VR全景直播、5G+AR慧眼、5G+AI旅游,发展VR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到2022年,全省创建1-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2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0家国家森林康养基地,6家以上国家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建设100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0家省级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和一批热敏灸等中医药养生小镇。各设区市创建2-3个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2家省级森林旅游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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