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9号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六章三十七条。
来源: | 来源:工信部令第59号 | 时间:2024-08-31 | 282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式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公布和调整。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分标委会和标准化工作组的工作职责、组建、运行、换届、调整、注销和监督管理等参照标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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