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方面6件
17.建设自治区级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各30个,选派1000名以上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开展支教帮扶(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18.建设好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20个自治区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包头、赤峰、乌海3个国家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9.在6个安宁疗护试点盟市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组织“乌兰牧骑演出万村行”,为各族群众提供文艺演出和基层服务1万场次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1.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13个,开通12345热线挪车服务功能,新增“全区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50项,打造标杆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24个、标准化工业园区政务服务站10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2.打造100个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和100个“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安派出所(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
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方面11件
23.实施温暖工程,改造供热管道420公里(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农牧民落实320万吨以上冬季取暖用煤,为集中供热企业落实1600万吨以上保供用煤,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24.改造供排水老旧管道870公里、燃气管道210公里,新增停车泊位供给3万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5.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85个、城市危旧房1500套、农村牧区危房3419户(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6.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69万套,为2万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7.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20个、群众滑冰场28个、“乒乓球进社区”项目150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28.完成100个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4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0个人口3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9.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27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900处(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30.新建农村牧区户厕5.5万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31.建设标准化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5000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682
35天前
1031
41天前
1048
46天前
1517
47天前
6958
47天前
1497
50天前
1957
51天前
18982
52天前
15188
52天前
772
52天前
988
56天前
1445
57天前
1134
57天前
1419
62天前
1233
63天前
2689
98天前
63561
139天前
28499
15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