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巩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绿色经济占比达46%左右。持续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出台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8.6%,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达63%。节能降碳成效明显。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5家、绿色工业园区4个。完成480万千瓦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100%、97.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居全国前列。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贵州主场活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31项改革经验被列为国家改革成果案例。与云南、四川共同实施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林业碳汇(碳票)试点。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挂牌。
(六)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重要进展。综合施策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完善水电联合调度机制,采取“以煤换水、以火保水”等措施,全年供应电煤8750万吨、增长24.4%,年底水电蓄能值73.56亿千瓦时、增长120.7%,实现电厂存煤和水电蓄能“双提升”。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化学储能电站削峰填谷成效显著,工业企业分时段用电负荷更加均衡。全年发电量2403.7亿千瓦时、增长2.9%,煤电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约5000小时、增长19.4%,电力保供综合成效为近年来**。千方百计防范化解债务金融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多措并举推进债务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金融支持缓释债务风险,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全省债务、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366亿元、增长9.8%,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抓实抓牢安全生产。下大力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配强产煤市县干部队伍和专业监管力量,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降”。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较前五年均值分别下降65.6%、52.8%。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定期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两拖欠”“问题楼盘”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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