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2年10月13日通过,当前最新版是2023年第二次修订版,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来源: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 | 时间:2024-02-17 | 226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定义的燃气。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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