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从地方政策顶层设计角度来系统研究,统筹解决,为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提供重要抓手。
明确县级部门职责,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发挥村级主体作用,加快建立县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我市广大农村住房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法治管理水平,具有明显的提高和重要的保障作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将秉持“专业、专注、精致、**”的执业态度,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相关信息: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664
32天前
994
38天前
1016
43天前
1479
44天前
6928
44天前
1418
47天前
1918
48天前
18946
49天前
15166
49天前
757
49天前
968
53天前
1397
54天前
1111
54天前
1392
59天前
1202
60天前
2678
95天前
63515
136天前
28225
15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