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 时间:2022-03-08 | 38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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