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体育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促进体育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健身器材研发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企业,鼓励有条件企业以单项**企业为目标做强做优做大。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等体育产业,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基础上,择优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作用,鼓励各地创新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产品,加大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高端体育消费回流。
(九)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
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码,开发标准统一的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鼓励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加强全民健身国际交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动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鼓励支持各地与国外友好城市进行全民健身交流。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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