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

来源: | 来源:国办发〔2021〕15号 | 时间:2021-05-06 | 60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于都县

民政部、国家烟草局——兴国县

审计署、市场监管总局——会昌县

中央宣传部、国家统计局——寻乌县

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石城县

(二)吉安市8个县(区)。

税务总局——吉州区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原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

国家国防科工局——吉水县

人民银行——新干县

国家铁路局——永丰县

社科院——泰和县

国家林草局——万安县

(三)抚州市5个县。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黎川县

农业发展银行——南丰县

国家民委——乐安县

国家文物局——宜黄县

中央统战部——广昌县

(四)龙岩市7个县(市、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罗区

文化和旅游部——永定区

国务院台办——漳平市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县

退役军人部——上杭县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平县

住房城乡建设部——连城县

(五)三明市5个县。

国家中医药局——明溪县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清流县

应急部——宁化县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县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建宁县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对口支援单位和受援地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对口支援各项工作任务。各对口支援单位要加强与受援地沟通协商,健全领导有力、联系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江西、福建等有关省份和受援地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衔接,参照本方案推进省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革命老区,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重点任务。各对口支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充分考虑受援地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以干部挂职、人才培训、营商环境营造、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科学编制并推动落实对口支援实施方案。要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选派优秀干部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其他革命老区挂职锻炼。要聚焦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受援地培训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推广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实施一批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与项目。支持其他革命老区重点市县学习借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验做法,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探索建立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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